来源:厦门联合网
继3.25楼市新政之后,厦门又出重磅消息!厦门市国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9日起,外地人购房前4年不能连续交3年社保或的纳税的,限购180平以下住房;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公积金贷款需连续交满1年。
据了解,与去年10月厦门出的政策相比,本次政策主要有三点变化:1、社保由两年变为三年;2、银行认房又认贷;3、公积金贷款由满半年变为满一年。》》》厦楼市调控再升级! 180平以下限购首付比不低于3成
具体内容如下: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
调控管理的通知
厦国土房〔2017〕1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