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适用范围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厦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适用范围调整为: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思明、湖里区域内意向登记购房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数1.2倍的商品住房项目。
据了解,上述政策是在2018年7月出台。
原适用范围为三环路以内福州中心区域新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项目。
以及巡查整规活动中发现并经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调查确认的违法违规楼盘。和经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楼盘。